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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家底应该怎么晒?


官员“家底”应该怎么“晒”?江苏徐州市贾汪区给全国树立了一个范本。请看报道:“朱珺,区财*局副局长,分工行*、*法、科教文财务管理和核算中心。共有住房三套:一套位于团结路1号,自住;一套位于天智大酒店南,父母居住;一套在传世基业小区,对外出租。本人除每月5000多元工资收入外,有部分投资收益。配偶在小学任教,儿子在国内读大学”……和朱珺一样,该区600名科级干部的家底也悉晒上,全国民都能查到。贾汪的做法,目前在全国还是独家。(8月27日《新华》)


  对此,有人可能不以为然,官员上晒家底好多年前就有了,现在还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不,贾汪区的做法可与“先行者”们有着本质的不同。否则,报道也不会将其誉之为“贾汪的做法,目前在全国还是独家”。


  其一,好在“一视同仁”。据报道,全国16个试行官员财产公开地区,主要都是针对新提拔干部的,对原有的在职干部给予“豁免”,不再要求公开。这样做,不仅有失公平,而且容易掩盖和放纵问题。一般来说,担任领导职务时间愈久,愈应该接受检查监督,防范腐败发生,新提拔的和拟提拔的干部,则存在问题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只公开新提拔的干部,不公开原有的官员,显然有点“本末倒置”了。贾汪区对此弊端进行了纠正,一视同仁,确定对象是科级干部,所有科级干部一律公开,人人平等,没有特殊,不留死角。仅此一点,就值得大呼其好。


  其二,好在“彻底公开”。从前所听说的官员财产公开,一般都是在“内”上公开,只有内部人员能看见,普通群众被隔在“局外”,只能当瞎子聋子。难怪老百姓说这种公开是“官对官的公开”、“官官相护的公开”、“假冒伪劣的公开”。贾汪区是在官上,面向全区和全国民公开。这种“货真价实”的公开,太让人拍手称快了。


  其三,好在“一步到位”。其他试点地区的官员家庭财产公开,一般是个人向组织申报,经审核后,再上发布。如此“中转”明显缺憾,组织审核需要花费相当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势必贻误整体工作;再者,一旦发现不实或漏报问题,有关干部可以把责任推给组织——“那是经组织审查把关的”。贾汪区的公开,不设“中转”,实行“自清式”申报和公开,个人怎么申报就怎么公布。组织上要求个人作出廉*承诺,逐项如实申报,并不事先审核。这样虽然难免会出现隐瞒的现象,毕竟是“立此存照”,官员自设“靶子”,直面公众。这便于通过群众的监督,鉴别谁个诚实守信,谁个弄虚作假。问题一旦被群众检举揭发出来,那就是被问责和追究的问题了。在官员财产公开的问题上,组织上应该跳到了“圈外”,完全放开,任由个人“自清”申报。这样便于更好地集中精力受理群众举报,调查落实问题。


  实行官员家庭财产公开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权力腐败。公开好比把一人送到体检站,是否有“病”,要经检查结果确定,而任何一个老百姓都是检验员,都有发言权。所以,要想使公开卓有成效,收到预期效果,而不是为了公开而公开,给人“作秀”的嫌疑,贾汪区还需要在奖励和受理举报、公开反馈和问题查处方面做好文章。如果后续工作也能做得很好,那贾汪区的经验就可谓“完美无缺”焉,为全国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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