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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实证分析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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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项下有名合同的法律风险防控研究系列”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实证分析

前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仅涉及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利益纠纷,还牵涉到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因此,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进行了诸多规制。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又以发包人逾期足额支付工程款为主要诉因。然,发包人处于优势地位;工程款的结算事关农民工弱势群体的保护、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建设工程的竣工结算又有较强专业性,存在一定的行业壁垒;故,工程款结算属于人民法院裁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工作的重中之重。有鉴于此,为有效防范主要风险,笔者将主要围绕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工程款结算等问题,通过大数据报告的方式进行分析。

报告主文

案例及数据来源

检索工具:alpha大数据库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理程序:一审、二审

文书类型:判决书

裁判时间:最近一年

地域:江西省

数据采集时间:截至01年08月09日

总样本数:通过以上检索条件检索共得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1例。

一、有关“合同形式”的检索结果

在检索到的全部1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中,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案例有例,占比93.44%;以口头形式订立的有8例,占比6.56%,图示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具有合同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较长等特点。因此,《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签订书面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成立生效,工程款金额、结算条件、违约责任等均会存在争议。未签订书面合同,相关争议问题都由人民法院裁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当事人则陷入被动地位,不利于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如在宁细畔、刘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01)赣11民终3号案)中,人民法院就以无证据证明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为由,驳回承包人的诉讼请求。

风险防范建议

(1)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尽量全面、确定、无歧义。列明工程款结算条款(固定总价OR固定单价OR清单结算、结算时间、结算条件、结算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双方权利义务、送达条款等;

()合同履行过程中,新增工程施工的,及时签订新增工程补充协议,如一方拒绝签订补充协议,也应及时向合同约定的联系人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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